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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常德市十大产业集群联系
责任制度的通知
常办〔2007〕19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为大力培育我市十大产业集群,加快产业发展,加速推进常德新型工业化进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常德市十大产业集群联系责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10个产业集群工作协调小组,每个小组对口联系1个产业集群,分别由1名市级领导牵头,2-3名市级领导具体负责,同时明确有关区县(市)及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责任单位(附件中排在第一位的为重点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明确1名主要负责人为联系人,协助市领导抓好联系工作。
2.各协调小组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和协调。
3.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该产业集群“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该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调查研究该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并帮助解决;协调该产业集群内部相关企业、部门之间的有关事项;跟踪服务该产业集群相关项目的洽谈、引进和建设;引导产业行业协会的筹建。
4.各协调小组每半年要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汇报联系产业集群的工作情况。重点责任单位要将全年工作情况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汇报。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的联系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常德市十大产业集群联系责任分工一览表(略)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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